校内各部门:
年终将至,为扎实做好2019年决算工作,以便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日常报销
1.财务处拟于2019年12月16日扎帐。之后财务处原则上不再进行本学期除人员支出、基建支出、专项采购支出以外的报账、结算业务。请年度内有预算安排和经费需求的单位或个人提前安排,早做经费使用业务的申请、采购、报销及结算办理。
2、本年度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各经营实体:学生食堂、超市、学术交流中心各项经营活动支出业务结算单据请于12月16日前报至后勤财务处。
3.2020年开账后原则上只报销2019年10月份(含)之后的票据。
二、应收及暂付款清理
4.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暂借的各种款项,应于12月16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核销、结算手续。对逾期未办理者,财务处将采取相应措施。
三、收入工作
5.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尽快交清欠交的学费和住宿费,确实属于家庭贫困的学生,通过助学贷款、绿色通道等途径妥善解决。
6.校内各部门将应纳入学校财务核算的收入及时如数缴至财务处,按学校规定分配后方可使用,不得截留、私分、挪用和坐支。
7.对于已到款的各类收入,教职工个人请及时认领,并办理报销手续。
四、票据管理
8.12月16日下午16:00起财务处停止开具增值税发票。
武汉晴川学院财务处
2019年11月20日